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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100年,2歲王姓男童,遭母親同居人餵毒、凌虐致死,主嫌劉金龍被判處30年徒刑定讞,男童姑姑不服,向最高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,經檢察總長黃世銘今日核定後,已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。
男童姑姑向最高檢察署聲請提起非常上訴,檢察官研議後,認為判決過輕,違反比例、公平原則,顯有判決不備理由、理由矛盾、證據調查未盡及不適用法則之違法,檢察總長黃世銘核定後,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。
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快訊-輕判虐死童-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-04090032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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